人說,如果你第一次來到法國,你會超愛這個地方;但如果你真正在這裡生活,你會對它抱怨連連;可是如果你在這生活個兩三年,你又會重新愛上這個地方。

真的是這樣。

還記得兩年前第一次來巴黎,我愛極了優美的塞納河,也被雄壯的艾菲爾鐵塔所震撼,當車子駛過凱旋門,我甚至激動地濕了眼。
可是這次,在那個令我雙眼濕潤的凱旋門的地鐵站,我被人開了包包;也還是在那個凱旋門前的戴高樂廣場,被不明人士騷擾。加上法國人令人受不了的個性,和一天到晚的罷工……
不過最主要的,還是寄宿人家的不方便。

我覺得我這次來到法國,展現了驚人的適應力。光是我的房間就換了三次,還有也同樣换了三次的吃飯方式。原以為這段時間吃飯都與寄宿家庭一道,在寄宿媽媽提出建議之後,我開始自己張羅吃的,而「煮飯」的工具,是一台冰箱和一台微波爐。就這樣,我用微波爐熱吃的也吃了一個多月。直到有一天,微波爐的主人來把它搬走。
我清楚地記得搬走的那天是星期一下午五點多,也正是我閉關念書的第二個禮拜(語言學校的考試在那個星期六舉行)。我看著那空空的架子愣了好久,書也看不下去,而且聽到電鈴聲,還天真地幻想是微波爐主人又把微波爐送回來了。直到晚上寄宿媽媽跟我說,我才確信微波爐應該是不太可能再回來了。可是我總得吃飯啊。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,我吃飯的方式又換成自己用瓦斯爐做飯。

學姊說我的適應力很強,也許吧,不然怎麼辦?我覺得很多事在「不然怎麼辦」的情況下都會變得容易進行。譬如說當電腦只有拼音輸入法,而你又想打中文的時候怎麼辦?所以我現在會打拼音;又譬如說這個家庭的瓦斯爐是要用火柴棒去點的,而你又要煮飯的時候怎麼辦?我在台灣的時候是絕對不敢劃火柴的,可是來這裡總要吃飯啊,尤其當你又只剩自己煮飯這個方式的時候。第一次用火柴點瓦斯的我,光是劃火柴就花了不少時間,而好不容易點著的第一根火柴點瓦斯的位置不對,失敗;第二根火柴點的位置對了,但左手忘記開瓦斯,又失敗;第三根終於成功地把瓦斯點燃了,呼。
經過這將近一個月左右的「訓練」,我現在已經可以又成功又精準地劃火柴,並點著瓦斯,而且只會用到一根火柴棒!

後來自己弄吃的之後,才發覺其實我比較喜歡一個人吃飯,不用在餐桌上豎起耳朵努力聽家中成員的對話,卻還是鴨子聽雷般莫宰羊,只好低頭扒飯;也不用在家中成員講話速度太快,我聽不懂時,寄宿媽媽好心建議大家說慢一點讓我聽懂,而慘遭白眼。(真是直接的表達啊!)

寄宿人家家中我最快樂的時間,就是教寄宿妹妹彈琴,這是我唯一覺得有成就感的時刻,尤其是一首曲子已經快彈成,而我這位「老師」也很開心。可惜這個快樂時光,在家中其他成員,由於不想再聽到我們彈同樣曲子而表達嚴重抗議之後,這份喜悅也逐漸淡去。(又是如此直接的表達!)
真的,有時候真的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。不管怎麼說,總是別人的家。所以一些要求也只能接受並盡量配合;依舊寒冷的四月天,被寄宿家庭因為省電而關掉暖氣,而我這個從亞熱帶來的傢伙,不是被凍醒,就是冷到睡不著……

時光在不知不覺中流逝,我已經在奧塞(Orsay)這個小城生活了半年。這半年中,經過很多事,我也慢慢適應這裡的生活,甚至有點不想回家。人與人相處一定會有所摩擦,更何況同住一個屋簷下半年。如果這半年當中,完全都沒有摩擦,沒有任何一點的不開心,那就太假了,對不對?這就是生活啊,總不會是永遠快樂、永遠順利。不過撇開這些用摩擦不談,住寄宿家庭的好處,就是能以最快的速度,融入當地的生活。光是用餐上,就有很多第一次的嘗試:譬如說第一次吃到大核桃,第一次吃到百聞卻從未一見的「古斯古斯(couscous)」,還有第一次看到只有橘子四分之一大小的桔(mandarine)、鰐梨(l’avocat)……等等,都是對我來說既新奇又有趣的嘗試。而且如果他們做蛋糕,也一定會切一小塊讓我分享!

也許是我的適應力真的滿強的,對法國食物,我都可以接受(甚至我現在自己做飯也是做法國食物),包括他們的主食─棍子麵包(baguette),甚至是東方人不太能夠接受的乳酪、黑橄欖,我都可以接受,甚至喜歡。但你問我想不想念台灣的食物?如果我說完全不想那鐵定是騙人的,我來法國時正值寒冷的冬天,桌上雖有熱食,卻不會有湯麵,更不可能會有火鍋了。我這個百分之百的東方人,對法國食物雖可以接受、也吃得津津有味,卻還是會想念「我的」主食─米飯。想念用電鍋而不是平底鍋做的熱騰騰香噴噴的米飯、想念炒飯、想念稀飯;想念湯麵、想念水餃、想念火鍋,還想念飯菜擺滿桌的溫馨。

這應該就是所謂的因文化差異所引起的文化衝擊吧。
也許我真正想念的並不是食物,而是吃這些食物的地方─台灣,和一起吃這些食物的人吧。

其實我很幸運,跟寄宿家庭相處還算愉快,而且在來法國不到一個月,就親眼見到我的偶像傑哈德帕狄厄(Gérard Depardieu)!這半年的生活,其實還是過得挺快樂的。

尤其又住在這麼美的地方!

回想起半年前我從台灣搭飛機來到這裡,降落時間是法國的早上七點。一月底早上七點的巴黎,天色還是灰濛濛的,我坐在寄宿爸爸的車上,從巴黎北部駛向南部郊外,在高速公路上,看到了我在巴黎的第一個日出。車子下了高速公路,轉向一個如畫般的小城-奧塞(Orsay),樹迎著風輕輕搖曳;而把道路夾在中間的,是一排兩層的樓房。我的「家」,就在這排樓房中間,有一個美麗庭院的溫馨住宅。從我的房間,可以看到外頭平靜的道路,偶爾有車子輕輕滑過。在窗前駐足一會兒,則會看到背著包包的學生,和行走的人們,有時還可以看到家裡那隻黑白相間的貓咪在庭院及道路間閒晃。
我想車子一轉進Orsay,看到了樹及樓房,我就愛上這個小城了。
這個美麗的小城,讓我剛來的時候有種來度假的感覺。它有巴黎所沒有的悠閒,在這裡生活是輕鬆的;可是相對的,它並沒有像巴黎一樣應有盡有,日子久了,還是會覺得無聊,加上來回要花兩個小時在通車上,如果一罷工,那就真的只能乖乖待在家中看樹看花、聽鳥唱歌了。

這是我最後一個月在奧塞的家中了,七月我就要搬到巴黎。我想我一定會對奧塞依依不捨,這個讓我生活了半年的地方。它真的是一個平靜美麗的小城,不像巴黎車聲吵雜,而且它讓我即使晚歸也不太害怕。
七月開始就是真的自己一個人生活了,自己一個人住,肯定會多了自由,但面對空蕩蕩的房間,除了我之外不會再有別人時,也一定會多了孤獨。這應該就是創作者所追尋的生活方式吧,但願我真的能寫出什麼東西來。

在奧塞家中半年,讓我學習獨立,學會與人相處。希望下次回來的時候,還可以看到院子裡盛開的花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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